第一步:生产企业申报
申报时需提交以下资料:
1、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(一式三份);
2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(核对后退回)、复印件(一式三份);
3、换证企业必须附原生产许可证证书原件、复印件(一式三份);
4、法律、法规要求的有关证明。如:卫生、环保等证明;
5、产品《实施细则》中要求的其它材料。
第二步:企业申请受理
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进行资料审查并在5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
(如申报资料不合要求,需退回到第一步,重新申报)
第三步:企业申请受理
湖北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进行资料审查并在5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
(如审查不合格,需进行整改,并退回到第一步,重新申报)
第四步:产品抽样检验
现场审查组根据《实施细则》的要求现场抽封样品,申请取证企业应在封样后15个工作日内将样品送达《实施细则》指定的检验机构
(如检验不合格,需进行整改,并退回到第一步,重新申报)
第五步:申报材料和审查材料汇总、上报
在完成审查和产品检验后,将材料汇总报全许办
第六步:发证材料审定
全许办接到汇总材料后1个月内完成审定,对不符合发证条件的,材料退回省许可证办并由省许可证办告知企业
第七步:核发生产许可证
国家质检总局核发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证书,企业带介绍信到省许办领取